“朔”作为地名,指地之北端,国之边陲,处于两国交界的地方。北齐天保六年于马邑西南47公里筑新城置朔州,八年移于马邑故城,即现在的朔州城,自此以后历经几千年,朔州地名与置地相对固定。1989年设立朔州市。辖两区四县。
“朔”意同“朔州”之“朔”。尧时为冀州之域,舜时属并州,夏归荤粥(薰鬻),商属土方,西周属北戎,春秋时为北狄所据,战国时为赵国所辖,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此筑成马邑县。北齐设朔州延续到明清,民国初设朔县。朔州市1989年成立后,朔县更名为朔城区。
明置平虏卫,清为平鲁县。1958年平鲁和朔县合并统称为朔县,1961年恢复平鲁县,1989年平鲁县撤销改设平鲁区。
春秋为代国地。战国属赵。秦属雁门郡。隋为神武县地,属马邑郡。唐为马邑县地,属朔州。辽置河阴县,金大定七年(1167年)更名为山阴县,因位于恒山余支翠微山的阴坡而得名。
春秋属代。战国属赵。秦汉属雁门郡。隋为云内县地。唐为云中县地。辽置怀仁县,因后唐武皇李克用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会盟云州之东城,有“怀想仁人”之义,取其意而得名。
唐为马邑县地,唐末置应州,民国元年改为应县,因境内龙首、雁门二山南北相应,城当其间而得名。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置定边卫;永乐七年(1409年)复设大同右卫;正统年间又将边外玉林卫并入右卫,称右玉林卫。清初为右玉卫;雍正三年(1725年)改为右玉县。
来源:山西旅游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