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江涛)12月14日,山西省发布了《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到2020年,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将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全面设点 完善四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含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四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全省联网 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未来五年,山西将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重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的有效集成、互联互补。依托环境监测数据大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支撑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精细化分析和实时可视化表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趋势分析和预警能力,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监管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渠道等,及时准确发布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
依法追责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
山西将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利用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考核地方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等职责任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同时,建立监测与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常态化现场监测与执法同步。省和设区市环保部门依法履行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建立监测与监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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