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将被城管贴罚单

山西制造网    2016-09-01    浏览量: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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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记者 李铁英 张瑞斌)近日,住建部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自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关注的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及执法手段等,都在《办法》中被明确。值得注意的是,对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车、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的处罚权,也拟被列入城管执法范围。

运城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城管支队大队长助理裴俊峰就此回应。“此办法的实施是整合人力资源,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工作。因为现在各部门的人员有限,这其实也是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中国城市车辆太多,管理难度很大,交警部门全权承担,精力有限。这次让城管承担执法权,主要基于空间管辖与事权原则,行车道上的问题归交警,非行车道的问题归城管,公共空间都归城管,这基本符合城市管理的规律。

针对城管的执法以往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办案难”的问题。比如,城管部门对某商贩进行行政调查,调查了一个月,发现其涉嫌刑事犯罪,然后移交给司法部门。由于行政和刑事的调查程序不一样,司法部门需要重新进行调查,如此一来又浪费了一个月。

城管综合执法可以协调司法部门提前介入,城管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取证,查明案情后,该行政处罚是不是走司法程序,可依法作出决断,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既可以节省行政成本又能够提高执法效能。特别是,综合执法是行政处罚权的融合而不是行政部门的整合,司法与城管各司其职,能更好地解决了执法专业化问题。

市民说法不一

“我看网上经常有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现在再让他们贴罚单,我觉得他们的执法行为会更加‘暴力’。”市民肖女士。

“我认为还是可以实施的,但是前提一定是要保证城管的自身素质问题,他们需要通过统一的上岗培训,人员的要求上也要更加专业,让城管这支队伍真真切切为老百姓服务。”市民郝先生。

经过初步统计,民众对这一现象的反对的呼声较大。原因大多数是由于此前城管在民众中所树立的形象都是“暴力执法”、“城管乱打人”等,民众对城管的执法信任程度不高。但此次的意见稿中,涵盖了城管执法的一系列法律规定,这将更加需要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升自身的素质,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征求意见稿对执法职责和执法规范明确了要求

对于协管人员的职责,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执法辅助性事务。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以确保执法经得起检验。

征求意见稿明确城管执法7个方面行政处罚范围

对于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包括以下方面: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来源: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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