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优抚对象等人员在荣军医院就医可获补贴
本报讯(记者高建华)日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山西省荣军医院关于优抚对象等人员医疗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向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并且在山西省荣军医院就医和配置康复辅具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退役军人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提供货币化医疗补贴。
记者从省荣军医院获悉,本办法覆盖人群广、补贴力度大。医疗补贴对象免收挂号费;门诊检查补贴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2000元;住院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后,自费部分可享受每人单次补贴最高限额7000元,全年补贴累计最高限额2万元;健康体检选择山西省荣军医院体检中心固定套餐,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体检补贴;配置辅具补贴(限于假肢、截瘫支具、定制矫形器)每人每年最高限额2万元。
本办法具体由山西省荣军医院组织实施。医院设立医疗补贴项目办公室,负责医疗补贴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医疗补贴对象门诊检查、住院治疗、健康体检、配置辅助器具结束并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后,本人或委托人持缴费凭证、本人银行卡、委托书、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到项目办公室申请补贴。审批通过后,将以转账形式将医疗补贴发放至医疗补贴对象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