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所辖区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所有中小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深入摸底调查,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培育库信息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表(申报指南附表2)、主导产品(技术)基本情况表(申报指南附表3)、培育库信息表(附件2)。培育库资料电子版请于4月20日17点前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汇总建立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未在培育库企业原则不予申报2021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2.企业网上申报资料即“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请书”(申报指南附表1-4),请注明所属区域与企业名称。
3.申报企业要求如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企业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申报资料中确实有虚假资料,即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准申报。
4.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要实地考察、审核。对拟上报项目要统一函询当地工商、税务、环保、安监、质监部门,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可靠,且申报项目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得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不得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得出现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5.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4月30日17点前,将项目正式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网上申报资料电子版(申报指南附表1-4,U盘)、项目资料纸质版(2份)与扫描件电子版(U盘),上报市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4223260
邮 箱:zxqyj2008@126.com
附件链接:http://xqyj.shanxi.gov.cn/v2/html/tzgg/20210126/11750.html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4日
晋企发〔2021〕6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微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综改示范区、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加快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培育出更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中小微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1、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于5月31日前将“山西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tx2021@163.com,同时将申请书和印证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网上申报材料和企业报送的印证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二、项目申报数目:
项目申报数量不限,各市在严格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能报尽报”。
三、项目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24:00时,超时不予受理。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项目正式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资料,上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一份,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四、项目申报的要求: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所辖区域的所有中小企业,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1、申报企业要求如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凡发现申报资料中确实有虚假资料,即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准申报;
2、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拟上报项目资料必须进行认真复核,并进行实地考察。对拟上报的项目要统一函询当地工商、税务、环保、安监、质监部门,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3、省综改示范区可单独向省局申报,同时需履行上述第2条相关规定。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