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山西煤层气勘查开发“十三五”规划及相关改革事项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通报一年来山西煤层气产业发展成果,煤层气管理“山西模式”已形成。同时宣布我省已经出台的《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年)》开始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煤层气勘查开发的专项规划,既承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又具有山西特色,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近期我省将有10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面向全国公开出让。
山西在全国首次开展煤层气区块探矿权公开出让
“我省煤层气资源非常丰富,因为开发利用水平在全国领先,2016年4月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第65号令,委托我厅实施煤层气矿业权审批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许大纯表示,山西是国土资源部确定的首个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改革事项,确立煤层气产业发展在山西能源革命中的战略地位。
许大纯表示,以问题导向,我省出台了煤层气矿业权审批系列配套政策文件,试点改革以来,委托审批规范有序,平稳顺利,已经办理了8宗探矿权延续登记、1宗试采登记,在全国首次开展了煤层气区块探矿权公开出让工作。创新实施煤层气审批委托,打造出煤层气管理的“山西模式”。
同时,打通制约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的“堵点”,改革试点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我省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煤层气勘查开发专项规划
8月21日,《山西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许大纯表示,《规划》的出台意义深远,首先这是全国首个省级煤层气勘查开发的专项规划,既承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又具有山西特色,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其次,《规划》以煤层气为独立矿种进行规划,适度兼顾与煤系天然气(致密砂岩气)、页岩气等气体矿产的统筹开发,是全国油气类规划的重要实践创新和探索。此外,《规划》的出台对全省煤层气勘查开采具有调控性,做到了全省辖区内煤层气、煤炭矿业权、煤炭采空区、含煤地层四类含气区域全覆盖。
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我省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通知》,在全国首次明确了煤层气产业用地政策,形成了全国首份“标准套餐”。
我省出台的《关于完善煤层气试采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完善煤层气试采管理的综合制度,为全国破解“试采延续困境”提供了“山西样板”。
许大纯表示,多项政策制度的出台,构建了山西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全新政策体系,以敢于创新、整体创新的制度设计,在全国油气行业引起强烈反响。
此次公开招标出让的10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有多个特点
新闻发布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际鹏介绍说,近期我省将有10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公开出让。
“此次出让共涉及柳林石西、介休等10个区块,总面积约2043平方千米,预测总资源量约为4300亿立方米,将以招标方式竞争性出让,从经济实力、技术水平、以往业绩、企业信誉、勘查投入、实施方案、绿色勘查等方面,综合评标确定竞得人。”周际鹏表示,以公开竞争方式出让煤层气矿业权,旨在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油气体制改革精神、深化矿业权市场化改革、统筹加快全省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落实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标志着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在山西试点取得了重要成果。
“我厅以前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过一大批固体矿产矿业权,国内其他省区也招标出让过几批油气矿业权。与之相比,这次公开招标出让的10个煤层气区块探矿权有多个特点。”省国土资源交易与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赵利斌表示:
第一个特点是,这次招标面向国内(不含港澳台)有经济实力、有油气勘查开发经验的合格投资者开放准入,投标企业净资产需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这将吸引新的有生力量进入煤层气勘探开发领域。
第二个特点是,本次出让煤层气探矿权暂不收取矿业权出让收益,但中标人在探明有商业价值的煤层气资源并转采矿权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第三个特点是,以往其他省区招标油气探矿权时,部分投资者盲目热情,风险意识较差,以致于实际勘查过程中无法完成承诺的勘查投入。这次评标办法不再主要以承诺勘查投入高低论“英雄”,而是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实力、技术实力和业绩等因素,并突出勘查实施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第四个特点是,要求投标人编制绿色勘查方案,建立良好的企地关系。
第五个特点是,由于目前在我省持有煤层气矿业权的央企注册地多在北京等地,油气开发主体税收均上缴到了注册地,这次出让煤层气探矿权要求中标人在探矿权试采或转采矿权进行商业开发时,必须在山西境内注册独立的法人公司,以此助力山西脱贫攻坚,实现资源开发共享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