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企发〔2021〕12号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
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补短板”、“锻长板”,“建补延强”产业链和供应链,增强市场竞争力,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将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包括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和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
1、综改区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商当地同级财政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研读通知内容,领会文件精神,明确申报要求和标准,确保申报企业质量;
3、利用各种方式,尽快将文件通知到属地企业。对符合申报条件和标准的企业,要积极鼓励申报并帮助其准备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应报尽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我省优质企业的支持。
4、请综改区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15前(超时不予受理)将正式推荐文件(含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加盖公章的资质文件和电子版各一式三份)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5、综改区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跟踪服务和落实督查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动态,确保取得实效。要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联系人: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管理指导处 安定
电 话:0351-5607159 E-MAIL:sjglzdc@163.com
联系人:省“专精特新”企业联合会 张小龙
电 话:18636931208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一)工作目的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推动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支持对象
按照国家分三批每批不超过3家平台的总体要求,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会同省财政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在自愿申报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上报对象。其中第一批上报的3个平台从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择优选定。
(三)申报条件
1、2018年以来经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2、能够紧密围绕国家小巨人企业提高专业化程度、提高创新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目标,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四)申报步骤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自愿申报,认真编报详细服务工作方案。经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省综改区同意后,于3月15日前报送省局服务体系处。
(五)编报要求
1、服务工作方案一定要明确具体,有一定的可行性。要在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深入调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科学编报。
2、服务工作方案中的绩效目标,分年度考核后,其考核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挂钩。
3、服务工作方案内容要求
⑴平台基本情况。
⑵近三年的服务业绩,特别是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服务业绩。
⑶三年服务工作计划(分年度逐年编写),主要包括服务国家小巨人企业的数量、具体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周期、服务目标、服务费用、服务工作步骤、绩效目标(通过服务企业,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等。
联系人: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服务体系处 张元山
电 话:0351-5607048 E-MAIL:sjfwtxc@163.com
附件:
4、平台基本情况表.docx;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