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山西入选国家物流降本增效综合试点,试点期至2021年8月。为了落实好试点任务,推动内陆能源和资源型地区物流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山西实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山西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将山西省建设成国家“一带一路”南北物流通道、东西物流关键节点、京津冀物流战略支撑、中部地区物流重要支点、区域性国际现代物流中心,以及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物流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探索形成符合我省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物流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为推动我省乃至全国物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方案》指出,首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通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推行集装箱多式联运电子化统一单证、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制定物流业发展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其次,加大降成本力度,通过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降低公路物流成本、规范物流市场竞争秩序、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强化枢纽建设,通过加快物流枢纽建设、加快重要连接线建设、推动多式联运发展、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第四,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推动物流公共信息互联共享、探索建设第三方物流信用信息平台、创新物流统计工作机制、推广应用智能化物流设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第五,加快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快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绿色运输、发展绿色仓储、推广应用标准化单元化物流设施设备,夯实工作基础。
第六,深化联动融合,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航空物流业发展、发挥物流对农业支撑带动作用,促进物流业与产业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