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
“软任务”变“硬指标”
本报太原1月18日讯(记者 雷清明)“我省的普法责任主体是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我省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指导原则,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1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在解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时强调。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山西的普法工作将会有三大变化:一是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有机融合”,增强普法实效;二是变普法部门“独唱”为“合唱”,形成大普法格局,过去的普法工作主要靠普法主管部门来做,现在把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责的各级国家机关都作为普法责任主体;三是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过去普法是“软任务”,现在成了“硬指标”,各地各部门都要制定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我省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我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24个成员单位参加,统筹推进普法工作;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考核评价制,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执法司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的“案例库”。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