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5月12日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将施行。
《决定》提出,2019年,汾河流域13个国考地表水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达到5个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控制在5个以内,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岚河曲立断面、浍河西曲村断面必须退出劣Ⅴ类。
2020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优良水质断面扩大至6个以上,其他各断面水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升,汾河水源地(包括汾河二库)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
目标明确了,如何干?《决定》给出了多项措施:
——2019年,在汾河流域的市、县(区)分界处,建设跨市界、县界水质自动监测站。7月1日前全部建成,实现一次性全覆盖。
——各级河长应当担负起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所有河渠内垃圾淤泥、入河排污口、排污企业全面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监测排污口达标情况,制定排污口管理标准,封堵非法排污口,确保源头污染治理到位。
——太原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率先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忻州市、吕梁市建成区以及汾河流域的县(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
——2019年底前,运城市、临汾市、霍州市、洪洞县、灵石县等市、县新建、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排放标准。2019年9月底前,完成汾河流域现有4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保温提效改造,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排放标准。
——加快建设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相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沿河乡镇建设一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有机肥示范工程。2019年,全流域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19年10月底未建成的一律关停。
——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国考劣Ⅴ类断面控制单元范围内工业企业全面建立污废水处理设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2019年,太原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他设区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岚河、磁窑河、文峪河、浍河、太榆退水渠涉及的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充分发挥大水网作用,建立汾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通过生态调水补水,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全年维持每秒40个立方的流量。加大枯水期生态调水力度,汾河流量不低于每秒15个立方。
——在汾河干流河道水岸线以外原则上不小于100米、支流原则上不小于50米,划定生态功能保护线,建设缓冲隔离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改变农防段种植结构,提高汾河流域河流自净能力。
《决定》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会同生态环境、水行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打击等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建立健全水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水资源犯罪案件线索,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事实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相信,随着汾河治理攻坚战的推进,汾河必将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