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江涛)近日,山西省政府网站了公布了《关于提前启动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为有效缓解当前农民收入下行压力,稳步实现农民群众年度增收目标,省委、省政府决定在今年秋季提前启动实施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提前启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08万亩,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将补助资金兑现到户,最迟2017年完成兑现到户工作,以同步实现荒山尽快增绿、群众尽快增收。
国家补助标准
国家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30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1200元。退耕还草国家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850元(第一年每亩补助45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400元)。
省级配套标准
省级对58个贫困县范围实施的退耕还林,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800元,达到2300元,其中:种苗造林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500元,每亩达到800元;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在国家每亩12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
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省级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500元,每亩达到2000元,其中:种苗造林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200元,每亩达到500元;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在国家每亩12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
补助安排
给退耕农户的现金补助,每亩1500元,分五年兑现:第一年为国家补助500元、第二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三年为国家补助300元、第四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五年为国家补助400元。种苗造林补助,贫困县每亩800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400元用于种苗造林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各200元用于补植补造和管护;非贫困县每亩500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300元用于种苗造林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各100元用于补植补造和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