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水定额5月28日实施
3月1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山西省用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已公告发布,并将于2020年5月28日实施。
据介绍,山西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381立方米,属于水资源短缺程度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制定和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是实现节水优先的重要标尺和手段,山西省之前执行的《山西省用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DB14/T 1049.1-2015)是2015年6月颁布的地方标准。
新发布的山西省农业用水定额制定或修订了全省四大分区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用水定额;种植业包括全省14类主要农作物的用水定额。修订后的农业用水定额对于优化山西省水资源配置、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农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山西节水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