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一、专利审批程序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分为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二、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唯一有权接受专利申请的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上海设有代处,受理专利申请文件,代收各种专利费用。
三、申请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见附件1、附件2)。
公司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式一份,还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号码,一式一份。申请地址、邮编、电话等通讯方式。
四、申请专利的费用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3、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首笔官费包括申请费和发明申请审查费,数额(人民币)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4、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5、专利局可以就某些费用(申请费、发明申请审查费、发明申请维持费、复审费和授权后三年的年费五项)对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实行减缓。申请人为单位的,可减缓上述费用的70%。
五、申请专利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以及相关期限
实用新型:
1、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一般要10个工作日
2、递交申请文件,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
3、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约3-6个月
4、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
5、申请人办理领取专利证书手续
6、约2-3个月后拿到专利证书
整个过程持续约1年,具体时间取决于审查员的审查速度与申请人交底资料的翔实程度。
7、授权,办理领证事宜(缴纳领证费,两个月左右专利证书下发)注意,每年的申请日前后一个月要缴纳年费。
六、办理专利申请
1、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纸件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纸件或电子申请文件。
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办理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2、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3、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4、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并保证两份文件内容一致。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用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5、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6、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7、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局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如果数量在10件以下的,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作出受理通知书。
8、受理通知书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收到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复印件。超过一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及时发现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可能的丢失。
9、提交申请文件注意事项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手续的,可以将申请文件或其他文件面交到或寄交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将申请文件面交到或寄交到任何一个专利局代办处。在提交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网址是www.sipo.gov.cn,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3)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以及各专利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5)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若在专利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6)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向专利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与专利事务所解除代理关系,应向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7)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未作说明的,不适用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规定,即会造成其发明专利不能授权。
(8)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如果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而准备随后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提出保密审查请求,也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同时提出保密审查请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
专利申请流程与时间
依据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一个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经过的程序分为两种。
一.发明专利授予程序
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发证(公告,专利有效期20年)六个阶段。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程序
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授权发证(公告,专利有效期10年)四个阶段。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程序中没有公布与实质审查两个程序,而是经过初审合格后可直接授权。
各阶段具体情况为:
1.申请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相关文件。
2.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对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的,不予受理。
3.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直接进入授权程序予以授权。
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的,进入此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在《发明专利公报》上。 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5.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没有提出请求,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提出请求的,可以出具证明,再提出请求。 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审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经过初审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对授权及颁发专利证书的专利,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和登记,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各流程具体工作、时段为:
1.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都需要撰写好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专利申请文件一同向专利局提交,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过程最复杂。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是在申请的说明书公开后才进行实质审查,提交提前公开声明是为了尽快进入实质审查,以缩短专利申请的周期。所以如需缩短申请周期,发明专利申请时最好同时提交《请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两份文件。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期间一般是1年左右。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专利受理通知书》;六至八个月左右专利局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果在提出申请之日1个月后办理“加快审查申请”,顺利的话一般大约再过6个月可获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期间一般是3--5年左右,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审批期限限制。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进行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如果按照提前公开声明公开所申请专利的说明书,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审合格即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及时缴纳费用后,两个月左右即发证,这样发明专利申请流程顺利一般需要三年左右。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准备好产品的六个面的外观视图,并填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连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六个月左右知识产权局发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
以上三种专利如个人申请(仅限于中国大陆的个人),可以一同提交一份《费用减缓申请书》,请求减缓申请费用及前三次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