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科技部将在2020年年底前,组织各省、市、自治区完成对所属区域的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关于“国家加强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的要求,通过普查,摸底各地区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情况。
(二)工作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采取问卷填报、实地调研、资料查阅、专家咨询等方式,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本地区的人类遗传资源调查。
(三)工作内容。摸底本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分布情况;重点调查本地区涉及重要家系、特定地区人群、罕见病和大型队列研究等人类遗传资源分布情况;本地区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发活动情况分析;申报登记本地区重要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
(四)成果及考核形式。1.形成本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普查报告,报送社会发展科技司;2.申报登记本地区重要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二、申报要求
按照科技部工作安排,调查工作开展需签订《2020年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委托书》,甲方为科技部社发司、乙方为调查依托单位、丙方为省科技厅,乙方是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
乙方依托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基础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请申报单位于11月24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科技厅社发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梅栋良 联系电话:4046686
附件: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依托单位申报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山西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