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晋综示行审函〔2020〕13号
示范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申报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成员和筹建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晋数政办[2020]2号)文件要求,现将示范区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政务信息化领域政策法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传输、5G、网络与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项目审计、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区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工作,熟悉国家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及标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相关领域先进技术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信息化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在职工作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信息化管理工作副处级以上职务。
(二)高校(科研院所):长期从事相关领域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参与过省级以上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研究,最近5年累计在省级以上报刊和杂志上发表相关领域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科研(教学)人员,在特定领域具有较大成果的在职科研(教学)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
(三)企业:通过“双软”认证企业的在职人员,须有5个以上工程项目经理经验或3个以上署名软件著作权;软硬件销售企业的在职人员,需熟悉当前主流产品价格和自主开发软件定价规则,能够对软硬件报价进行合理评估;其他企业,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全省范围内相对较高,长期从事企业信息化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信息化机构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及材料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个人填写《山西省信息化专家人才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已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递交推荐表时应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高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递交材料时需出示原件),如有个人所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证书或本人认为可证明自身科研技术水平的有关资料也可附复印件。
(二)审核上报
各单位将专家推荐表、相关证明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4份和电子版于3月12日(周四)中午前报示范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局、人力资源部、创新发展部组成示范区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成员评审组,对汇总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材料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上报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所填申报表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编造伪造等行为,将取消申报人员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
(二)原则上示范区管委会可申报2-3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可申报5-7名,企业可申报2-3名。
申报地址:龙盛街15号综改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307室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7562060
电子邮箱:sfqxzspj@163.com
附件1:《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专家推荐表》
附件2:《山西省政务信息化专家人才库专家汇总表》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