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96.6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1173.5亿元,同比增长29.7%。
从消费形态看,商品零售实现4124.2亿元,同比增长5%;餐饮收入实现472.4亿元,同比增长6.8%。
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类值中,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拉动作用较大的有:文化办公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94.6亿元,同比增长23.6%,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55.6亿元,同比增长23.7%,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00亿元,同比增长29.8%,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个百分点;粮油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323亿元,同比增长14.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9个百分点;通讯器材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08.7亿元,同比增长5.2%,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