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采购晋中各类信息系统解决方案者 最高奖100万元
该市近日正式印发《晋中市加快新基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十一条措施》,以此加快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切实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
《晋中市加快新基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十一条措施》共分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经济社会智能化转型、加强引进和培育市场主体、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四大方面11项具体措施:一是实行数据中心用电电价支持政策。对落地的大型数据中心原则上设定目标电价为0.35元/千瓦时。
二是将通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支持市级主导的重要活动、偏远山区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和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三是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支持在全市投资建设和运营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体系,开展基于标识解析服务的创新应用。
四是推进工业企业内网改造升级。支持全市工业企业特别是规上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深度对接。
五是推动一批示范试点项目。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率先在新能源汽车、光伏电池组件、纺机、液压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产业和医疗、教育等公益性行业实现5G网络的覆盖,并尽快形成一批5G融合项目的示范应用试点。
六是鼓励数字经济重点企业落地。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在晋中市落户投资发展数字化产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七是对在晋中市注册成立且总部设在晋中市的半导体、通信设备、人工智能、信息安全、传感器、计算机、光电、电子专用装备及关键电子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每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
八是首购奖励。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晋中市数字经济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且采购费用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本市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1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是继续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引导企业自主有序从基础设施上云逐步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升级,实现企业全要素资源(数据)汇聚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十是支持数字经济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在晋中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工业云平台(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数字经济展示中心、产业园区(集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
十一是支持设立数字经济技术服务联盟。支持市内企业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云服务商组成市级数字经济技术服务联盟,整合产学研平台资源,为晋中市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研发、合作、推广、培训等服务,给予联盟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