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动车驾乘人员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7月23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增加电子警察抓拍违法种类。
据悉,此次增加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种类,包括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驾乘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和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提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其中,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在城市快速路(机场大道、御河东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行车时,驾驶人拨打、接听手提电话,罚款100元、记2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