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

山西制造网    2020-09-10    浏览量:423
近日,我省审议通过《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省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外事办等7单位联合行文印发执行。
  《实施意见》共分为4部分,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13条具体举措。一是持续加大科研领域“放管服效”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调整权、人员调配审批权和公务卡管理自主权;二是改革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岗位管理自主权、职称评审自主权,优化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流程;三是不断完善薪酬激励制度,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力度;四是改进科技创新保障服务工作,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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