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山西省境内所有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非居民用气,山西省门站价格在基准门站价格的基础上下浮1%,即按每立方米1.7523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