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条措施促稳增!山西文旅、餐饮等服务企业迎“甘露”

山西制造网    2020-03-06    浏览量:536

3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文旅厅、山西省金融监管局、山西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山西省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今年年初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正值春节消费旺季,山西省服务类消费全面下滑。为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推动山西省服务业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省政府于3月2日印发了《山西省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提出积极组织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加强对口指导帮扶等24条措施。
 
●  对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城镇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降低10%;对住宿和餐饮行业用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由现执行非居民配气价格(购销差价)改为执行居民用配气价格(购销差价),以上措施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商业房产主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为服务业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区、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财政给予适度补贴。
 
●  自2020年2月5日起,为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保证金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返还。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业企业缴纳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去年税额标准的90%执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

 
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不得过头限制。低风险地区要在做好防控保障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营业。中风险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分行业、分层次规范引导,稳妥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企业复工营业。
 
针对不同行业属性,制定复工营业实施方案。加大对市场主体经营情况的摸底调查,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深入开展入企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市场主体恢复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承诺办,简化手续,压缩时限,提供便捷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开设专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落实“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责任制,在全省确定货源集散能力强、采购渠道广、供应范围大、地处主产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保障米、面、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货源供应。
 
深入研判疫情防控物资及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及趋势,加大煤炭、饲料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落实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推动智能交通建设,拓展ETC使用范围。打通城乡物流配送“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鼓励快递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网络货运新业态。
 
加快制定文化和旅游恢复行动计划,出台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有效措施。视疫情变化和防控情况,有序开放文化场馆和A级景区。实行省内国有A级以上景区面向全国医护工作者实行免费开放游览政策,鼓励省内民营A级以上景区参照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加大旅行社引客入晋奖励力度,激发旅行社开发产品、宣传营销、地接组团的积极性。鼓励创新,发展虚拟景区、博物馆等在线服务。
 

加强稳岗和用工保障

 
●  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服务业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服务业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从2020年2月到6月对参保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费用,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参保服务业大型企业的上述三项社保费用减半征收。
 
●  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培训。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适度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规模,提前做好展期或续贷安排,不得随意压贷、抽贷、断贷。
 
●  对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的运输、批发、销售、研发、检测重要医用及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落实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政策,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  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省级再担保机构对支持疫情防控的再担保业务减半收费。
 
●  支持医疗服务、科研攻关、疫情防控设施建设等项目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进行融资。鼓励信用优良的疫情受困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推动服务业转型发展

 
●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着眼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科技服务、数字信息、两业融合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关键领域,尽快推出100个对疫后生产生活具有较强拉动作用、对服务业发展具有战略导向意义的重大项目,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集中打造一批产业基础较好、功能定位清晰、管理规范有序的服务业集聚区,增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发挥“样板间”示范效应。
 
●  支持中小微服务企业协作协同发展,加大“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中现代服务业的培育认定比例,对认定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和鼓励跨国公司、国内上市企业在山西省设立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或运营中心。发挥“智创城”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  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加快发展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信息增值服务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
 
●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太原、晋中、大同、长治4个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加快发展网络购物、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在线服务、数字文化娱乐、智能家居、智能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一批高成长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记者郭燕杰
 

政策

解读

 
 

五个方面支持山西文旅企业发展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陈少卿:针对当前山西省文旅产业全面受创的实际情况,以及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山西省关于推动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及准备复苏的若干措施》。包括稳定企业运营、降低运营成本、加大财政支持、强化金融扶持、加强宣传推广等五方面内容,共11条。

 
一是稳定企业运营方面。包括确保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两条措施。涉及支持文旅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确保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建立企业复苏帮扶机制、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获得疫情事实证明、法律帮助、帮助企业规避失信风险等。
 
二是降低运营成本方面。包括减免、延期缴纳相关税费、降低运营成本两条措施。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电水气网固定费用降低等内容。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方面。包括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拨、开展贴息补助工作两条措施。涉及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优化专项资金申报条件、项目贴息、鼓励优化产品供给等。
 
四是强化金融扶持方面。包括加强信贷支持、提高融资便捷性和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等三条措施。涉及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调整贷款分类、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开展线上对接服务、提高融资便捷性、弱化对反担保物的要求等内容。
 
五是加强宣传推广方面。包括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完善旅游消费平台两条措施。涉及支持企业研发文旅康养等特色线路产品、鼓励开展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加大“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力度、推进工艺美术进景区、设立旅游消费券等内容。
 

上述措施针对山西省文旅企业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员工复工率低、固定运营成本费用支出较高、市场订单减少、抽贷断贷风险、融资能力下降等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意在帮助文化旅游企业在继续防控疫情的同时,克服疫情影响,及早生产自救,增强复苏能力,争取尽快复苏。
 

下一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会同和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围绕加快锻造“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超强发力、扎实工作,努力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方面税费优惠政策和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东宏: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税务部门主要推出了三个方面的项税收支持政策和措施,通俗地讲,做到了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免 

 

包括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项优惠政策涵盖了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同时也涵盖了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业。可以说,政策涉及面广,优惠力度大。
 

减 

 

包括三项具体政策,涉及增值税、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二是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业企业缴纳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去年税额标准的90%执行,减税幅度大,惠及范围广。

三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行业的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缓 

 

包括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两项措施。

一是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纳税申报困难的服务业企业,可在申请后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二是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三解”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胜:金融机构提出加大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融资担保支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等四项金融举措,致力支持服务业克服困难,恢复经营,渡过难关。政策的主要内容就是“三解”。

 
一解:对存量贷款接续作出部署,从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三不”政策落实,到增加展期或续贷安排,解企业短期流动性紧张的难题;

二解:对新增贷款作出安排,支持企业发行相关债券,要求银行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规模、增加全年服务业企业贷款增量,解企业复产复工的资金难题;

三解: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为企业提供确保担保费率在1%以下的支持,解企业有效抵押担保物不足的难题。
 

这些举措切实体现了降低融资成本、让利企业、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政策意图,将有效提升服务业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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