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太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并经技术〔2007〕5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太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应满足《太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领域 农林牧畜渔、采矿、消费品、原材料、装备制造、建筑、交通运输、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生产性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文化、体育、娱乐和旅游业、医疗。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企业向所属的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编写申报材料要求按照附件2执行。 2.县(市、区)经信局、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意见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叁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经信委。 3.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对申报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进行审核和现场考察,经专家组评审答辩及网站公示,最后确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节点,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2.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正式文件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太原市经信委技装处张海燕 联系电话:0351-4030656 电子邮箱:tysjxwjzc@126.com
附件:1.《太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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