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制造网    2016-12-27    浏览量:94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山西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协同推进“山西制造”振兴和“互联网+”行动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我省制造业基础与资源优势,以互联网思维为导向,以创新驱动为支撑,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加强产业链互联互通与高效协同,积极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充分激发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培育新常态下“山西制造”振兴升级新动力,提升我省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积极推动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催生内生动力,激发企业互联网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坚持示范引领。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制造业,通过“互联网+”改造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我省制造业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
坚持开放共享。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基于互联网的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共享,提高配置效率,加快建设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开放性制造业生态体系。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相结合,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以安全保融合,以融合促安全。 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制造业骨干企业普及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制造形成亮点和特色;全省建设一批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企业等示范标杆;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工业云企业用户数量、库存周转率、能源利用率明显提升,新产品研发周期明显缩短;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8%,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48%;工业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通过5年努力,形成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的融合式发展新生态,全省制造业产品、装备、生产、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重点行业融合发展。
装备行业。以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煤机装备、煤层气装备、煤化工装备、电子装备、重型机械装备等为重点,引导发展协同化组织、服务化延伸、智能化制造,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工业机器人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生产制造设备联网和智能管控,鼓励开展基于互联网的供应链协同、远程运维、研产供销一体化集成,实现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与生产技术一体化。
材料行业。以新型化工材料、新型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为重点,以智能化制造、协同化组织、平台化运营为方向,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感知终端等信息通信技术,积极探索生产工艺、生产管理、安全、能耗、污染监控等大数据分析,改造和提升新材料全产业链。
消费品行业。以生物药物、特色食品、轻工纺织等为重点,着力提升用户体验和满足个性化需求,推广以订单为核心,多品种、小批量、快速灵活柔性生产的组织模式,加大对生产线个性化定制、产品溯源、虚拟体验、社交营销O2O等改造。
(二)分层有序引导企业改造升级。
智能生产线。支持企业推广使用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和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生产;推动业务流程再造,推广使用自动化成套设备或自动化成套控制系统,实现关键工序设备自动控制和运转,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
数字化车间。支持企业推广应用智能数控设备、传感识别技术、制造执行系统等先进装备与管控技术,提高生产设备的数据采集、信息传递、智能分析和决策反馈能力,引导建设数字化车间。
智能企业。鼓励企业综合运用制造执行系统、企业资源计划、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平行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
互联企业。支持企业面向产业链关联配套企业,输出标准统一的智能企业整体解决方案,打造以行业云平台为支撑的互联企业。
(三)全力打造融合发展“双创”平台。
内部平台。引导企业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管理体系。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内部资源平台化,利用“双创”平台将大企业所具备的人才资源转化为创新优势,通过积极培育内部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提升市场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支持骨干制造企业和机构搭建集成设计工具、仿真系统和海量数据资料创新设计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与工业设计中心向社会开放研发设计、实验测试等创新资源,利用网络协同研发、网络众包设计等,提高企业创新设计水平。
共享平台。支持制造企业和投资机构设立创客工场、创客学院、创客基金与众筹平台,搭建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开放“双创”平台,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鼓励中小企业与研发机构等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推动产品技术的跨学科融合创新;鼓励企业通过网络社区等形式广泛征集用户创意,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支持有能力的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鼓励中小制造企业通过众包模式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解决中小企业实力欠缺的问题,利用“双创”平台将中小企业所具备的创新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推动我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建成全省统一开放的科技资源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创新服务、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
(四)构建融合发展“双创”服务体系。
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电信企业针对制造业企业建设“双创”服务平台、第三方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设“山西制造网”等,完善基于网络服务环境的山西制造业服务体系、技术改造服务体系;鼓励建设行业共享共用技术数据库、解决方案和案例数据库、行业专家数据库、企业投融资数据库等;组建山西省制造产业联盟、山西省装备制造业协会、山西省基础制造业协会等,引导通信企业、信息产业企业、高等院校、监理单位、金融机构、制造企业联合。
企业融合服务体系。建设基于云计算技术的“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制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的体系标准,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完善“两化”融合发展数据库,构建产业政策库、人才档案库、行业知识库、信息化需求目录库、“两化”融合项目库等数据库,汇聚整合行业协会、软件服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支撑服务资源,加强对相关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运用。
区域承载服务体系。依托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制造企业,发展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支持多种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支持智能化制造的“双创”基地;落实《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晋科高发〔2015〕179号),支持建立众创服务平台、融资平台,探索服务产业和区域发展的新模式;开展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全面创新;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
(五)大力培育融合发展新型模式。
系统解决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工业云平台等,面向化工、冶金、电子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精益研发、智能工厂、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等系统解决方案试点,培育一批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提升行业系统解决方案设计、集成和应用能力。支持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设计工具、生产装备、工业操作系统、工业互联网、智能芯片及工业控制设备等协同攻关和应用示范,形成一批行业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网络协同制造。鼓励企业采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实现生产过程的实时感知、智能联网、智能处理、质量追溯、远程诊断、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鼓励企业基于移动互联网,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企业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管理等应用和系统集成,促进设计与制造、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协同等关键环节集成,实现智能管控。
服务型制造。鼓励重型机械、煤炭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化工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材料等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现场数据采集传输、设备运行实时监控、故障预测与诊断、健康状态评价等远程主动运维服务,提高生产安全与生产效率,建立以用户为中心、平台化服务、社会化参与、开放共享的新型产品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支持智能终端、工控系统等制造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共建运营服务平台,延伸企业价值链。
个性化营销。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合作,发展工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探索“粉丝经济”、个性化推送、基本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移动O2O等多样化营销模式;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建立客户大数据库,开展用户消费行为分析,实现互联网定制;推动钢铁、有色金属、煤化工等企业,通过第三方行业垂直平台和产业链合作模式进行采购和销售,提升企业与市场的对接能力,化解过剩产能;发挥互联网无缝衔接用户和市场的优势,建设线下品牌集成体验店,广泛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的体验式营销。
工业云服务。建设制造业云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私有云、行业云或区域公共云服务平台。积极培育以云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太钢“智助”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开展中小企业工业云服务应用试点,引导和带动更多企业应用工业云服务。以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和系统解决方案等为重点,开展“互联网+工业”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开展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模式。提升基于制造业大数据的供应链精准服务、生态设计、产品质量可靠性监测和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营销服务能力。
(六)不断强化融合发展基础保障。
产业基础。加快电磁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可信密码模块和可信算法、虹膜识别技术、大数据开发技术、物联网中间件等技术创新,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和安全可控发展能力。协同云计算发展布局,组织实施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项目,支持用于整合、处理、管理和分析大数据的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支持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安全可靠的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等终端产品研发与应用。鼓励发展自动控制和感知、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互联网、智能服务平台等工业“新四基”。依托山西省3D数字化制造行业技术中心等,构建3D金属打印中心、3D打印云服务平台、机器视觉和3D打印技术研发实验室等。推动发展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链。加快推进“宽带山西”建设,推进光纤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和下一代数字电视网络、4G和5G网络建设发展,完善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等网络基础设施,优化网络设计,加大带宽配置。
安全基础。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做好工业云平台、大数据平台及通讯服务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要制定完善工业信息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健全工业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汇总和分析通报机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支持系统仿真测试、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访问控制、追踪溯源、商业信息及隐私保护等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完善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升服务现代经济的能力水平,营造有利于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支持互联网企业和制造企业股权合作;引导省属国有企业依法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或参股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完善企业内部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引入有限合伙制,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支持省内制造业龙头企业组建独立法人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按照新增就业人数和营业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暂不含省内煤炭企业)将销售业务分离,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进大企业、科研机构等,努力为人才搭建发挥作用、施展才华的平台;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释放人才活力,促进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制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支持院校与企业、园区联合办学,打造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实行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依托我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互联网思维,健全企业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三)加大财政和金融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发挥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制造业“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依法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引导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大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强化金融保障,改善投融资环境,加快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培育互联网与金融融合服务。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资源,对办公用房、职工宿舍、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四)不断强化对外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标准制定、技术交流、人才培训、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充实完善国际合作项目库,加快一批重点项目落地。积极培育若干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智能制造国际合作示范企业、园区和培训基地。健全国际合作项目支撑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最佳实践交流。
(五)积极开展试点示范。针对“互联网+”研发设计创新、生产模式创新、服务模式创新、集成应用创新等内容,积极培育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园区,分行业领域选树一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建设一批省级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企业等示范标杆,争创一批国家级“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鼓励联盟成员单位合作建设融合发展体验中心,及时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培育和引领新业态、新模式。
(六)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山西省制造振兴领导小组与山西省“互联网+”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大对接力度,全面落实国发〔2016〕28号文件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国家及省相关工作部署,搭建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创新合作促进平台,制定支持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的配套政策,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政策和资金等资源,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附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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